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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决定 封勇任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

作者:政治部宣传处      发布于:2022-12-30 10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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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8日,洛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。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:任命封勇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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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为封勇颁发任命书,封勇与其他新任职同事一起面向国徽,庄严宣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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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勇在任职前发言中表示,将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忠诚履职、不负重托,切实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,紧紧围绕“争先进、创一流”工作目标,持续推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,以实际行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,为推动洛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检察底色。


12月26日, 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院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,宣布省委、市委关于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:封勇同志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,提名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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